26 5月 2010

部落格的用處

部落格興起好一陣子,而隨著網路普及,網路隱私幾乎不存在。
人肉搜索、全民記者,在在顯示網路方便、快速與隱藏的特點,
每個人都可以在螢幕背後大鳴大放,人人都有一套大道理可以說,大家都可以找塊角落胡言亂語一番。

甚至某些部落格主,因為民眾魅力造成了另一種旋風,像是酪梨壽司每次介紹哪一個網站,往往造成該網站流量暴增;推薦書籍更是造成銷售量暴增!高參觀量進而產生所謂的部落格經濟。許多部落格作者將圖文出書(彎彎應該是最紅的了吧!),有些部落格作者則除了邊欄掛上廣告,也接廣告案,幫忙在部落格上面寫一些介於分享跟廣告間的文章。前一陣子這種部落格廣告文吵的沸沸揚揚,這樣道德嗎?!眾多作者紛紛為文表明立場。(聯合報評論討論@Christabelle的藝想世界)

我娘中文老師當久了,他覺得文以載道,寫出東西應該經過精鍊、應該有流傳的價值。他對於我愛看的眾多部落格嗤之以鼻,覺得裡面大多垃圾話氾濫。

但是對我而言,部落格就是自己挖洞喊國王有驢子耳朵的地方,有時候被別人發現還會害羞一下(怕蘆荻到處宣揚)。一開始會寫部落格,只是想記錄實驗室胡言亂語的笑話,很專業取向的笑鬧,寫下來怕之後忘記。後來我也丟給同學看,營養實驗室真是溫暖又開心的一個地方。(炫耀)更是生活記錄的一個場所,可以從版標看到,我說看到、想到的事情。文筆部分,往往也不夠流暢,完全白話文(我筆寫我口),好不容易寫完一篇看起來能念的文章,就急呼呼的丟上來,幾無潤飾;往往事後重看,才發現錯字、語句不順等問題,再上線偷偷改掉,也就別提什麼流利、簡潔。

記錄生活瑣事,大多以開心為主;討厭的事情,寫出來都覺得好灰暗;偶爾寫點硬梆梆、需要考據的主題,總是沈迷於收集資料,寫出來又不親和易懂。有時候事情說的比較有趣,寫起來趣味少了三分,但是看到那篇文章,還是會想到當初大家笑成一團的模樣。

從建立這部落格的起點就代表了肯定不會大紅,秘密洞窟被太多人發現總是有點尷尬。不過有人看還是很開心的!如果有人回應當然就更好了。(笑)

歐!如果有人想知道,怎樣才能算是一個火紅的部落客呢?這邊有幾個指標來評估影響力,請看孫傳雄先生的文章

2 則留言:

  1. 是有被老闆發現了嗎?噗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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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哈,寫部落格跟FB也很擔心被老板發現! 之前新聞就有說,現在應徵新人,有些老板就會先去FB跟部落格看耶!好恐怖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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